不知道是審慎還是置身事外,Apple終於在保持非常長時間的沉默後,於八月底向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提交辯護網絡中立法的信。諸如Facebook、Google和Amazon等科技巨頭,老早就向聯邦表示支持現行的網路中立法,只有Apple遲遲不表態。FCC現正考慮將歐巴馬時期制定,視網路服務供應商為公共財,應受到更嚴格的審查,以確保所有互聯網流量得到公平且公正對待的該法撤銷。
Apple在信中表示,它仍然對可確保網路中立原則「合法權力的選擇性來源」保持開放態度。
該公司美洲公共政策副總Cynthia Hogan寫道:「我們對客戶的個人網路安全、隱私和個資掌控的深切尊重,已延伸到客戶的寬頻連接選擇上。我們努力創建偉大產品,但消費者要怎麼用這些工具該由他們決定,而不是蘋果,或寬頻提供商。」
Apple會特別寫信去敦促FCC及其主席Ajit Pai不要去推翻「快車道」(fast lanes)禁令,很有可能是因為他們所擁有的Apple Music、Apple TV和其它內容提供服務,會害怕必須付錢給網路服務供應商,以確保內容優先於其它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