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加州一項法案,長期以來有關警員透明度和隱私的全國性爭論在加州重新點燃。根據這項法案,執法機構必須公佈警員槍擊和其他重大事件隨身攝像頭視頻和錄音。
當前,全美出現要求警員槍擊發生後、更為迅速地公佈隨身攝像頭資料的浪潮。這項法案應時而起:試圖制定一項全州性政策,對隨身攝像頭錄影以及其他音訊和視頻記錄應該何時被公佈做出規定。
州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定在週二對這項AB 748法案進行聽證。AB 748擬對加州公共管記錄法規進行修訂,限制警方保留隨身攝像頭視頻的自由裁量權。根據這項法案,如果出現執法人員使用武力的案件,或其他被認為觸犯法律或公共政策的事件,那麼警方必須公佈相關視頻。
十多個執法組織反對這項措施,許多組織認為地方警方應當有權確定何時公佈隨身攝像頭錄影。
在過去幾年,州議員未能通過多個旨在解決隨身攝像頭問題的法案。這些法案均涉及制定警員應何時打開和關閉攝像頭以及公眾何時可獲取視頻的政策。
包括洛杉磯警察局在內的數個加州警察局依然堅持拒絕披露隨身攝像頭資料的政策,認為其屬於調查記錄,不受加州公開記錄法律的約束。
該法案起草人民主黨人丁右立說,這項法案「達成一個公平的平衡」,因為它還劃定了一些豁免情況,允許警方在不披露記錄更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留資料,以及可保留作為正在進行調查內容的記錄最長90天。
包括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在內法案支持者說,在確保執法透明度、特別是在發生警員槍擊造成傷亡事件後上,該法案是重要一步。
反對者認為,因該法案要求警方90天后公佈記錄,它可能損害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和紀律處分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