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抗聯邦堅守網路隱私條例

在國會打擊保護網路用戶,免於被追蹤與販賣他們網路活動的新聯邦法規三個月後,州議員們也公佈了一項新法規,要求業者們在加州必須遵守這些規定。該法規將防止像Comcast和AT&T等寬頻供應商,除非客戶對其政策「選擇」接受,否則不可收集某些個人資訊或銷售它們。

如此勢必會引起網路巨頭抗爭的舉動,是加州「抵制」華府川普總統行政團隊的又一新案例,加州抗華府範圍從移民問題到環境監管到休閒大麻通通有。

由D-Monterey Park眾議員Ed Chau所提的這項AB 375法,將對寬頻供應商有以下影響:

  • 禁止供應商做任何「想隱私請付費」(pay-for-privacy)的舉措。
  • 在業者「使用、揭露、販售或允許進入」消費者的個資,包括網路活動之前,強迫業者要有讓消費者「選擇加入」(opt in)的選項。
  • 要求業者的使用同意書必須是清楚明確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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