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達倫提出要求特朗普總統辭職決議案

代表硅谷地區華裔州眾議員羅達倫 (Evan Low) 5月17日提出決議案,要求美國總統特朗普辭職,如果特朗普拒絕辭職,則要求國會對他提出彈劾。加州眾議會第17號聯合決議案指出,彈劾特朗普總統的理由為妨礙司法、洩漏機密,以及觸犯憲法薪酬條款 (Emolument Clause)。

羅達倫指出,美國民眾受夠了特朗普不斷爆發的醜聞。特朗普能力嚴重不足,無法勝任美國總統大任,且又連續爆出重大、毫無節制的利益衝突事件,我們無法繼續提心吊膽,等待下一個醜聞事件發生。我們過去幾個月一直對他的行徑表示關切,現在正是起而行的時候了。

 

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副總統,與所有文職官員如因背叛、賄賂,或其他重大罪行與輕罪遭彈劾或定罪,將遭到革職處分。

 

特朗普過去近四個月任職美國總統期間,除了其他侵犯行為外,面臨如下控訴:

 

*  無法退出其全球性商業活動,觸犯美國憲法薪酬條款。

 

*  在開除聯邦調查局局長柯米 (James Comey) 前,因要求柯米停止調查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弗林 (Michael Flynn) ,妨礙司法公正。柯米曾帶動調查特朗普選戰與俄羅斯之間的關係。

 

*  對外國對手提供機密消息,危害美國對外關係。

 

美國國會過去推動彈劾前總統尼克森與柯林頓時,曾引用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羅達倫指出,特朗普總統面臨信任危機,危害美國的全球地位。他無法繼續等待國會是否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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