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 Costa縣參事會週二(12/20)通過一項藥物回收新條例,要求藥廠對不要的或過期的藥物,設立回收中心。
法案要求藥廠支付回收網絡建立與營運的全部費用,目標在全縣的五個參事區內,每區各設至少三個回收中心。據縣府員工報告,優先考慮的地點在藥房和警察機構。
如果區域內設回收中心不可行,那麼藥廠要負責提供郵遞寄回服務,並定期在該區舉辦回收活動。
縣員工表示,該計劃將保護溪流和海灣免受非法傾倒藥物,避免環境汙染,及降低處方藥物過量的風險。
目前Contra Costa縣內的七座污水處理廠,已表明態度支持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