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透過延長新駕駛年齡到21歲以上,來降低青少年駕駛意外的新法,週三(12/14)由州眾議員Jim Frazier(D-Oakley)向議會正式提出。這項名為AB 63的法案,將臨時駕照的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Frazier說:「此法將有助於大幅降低新駕駛事故,提高臨時駕照的年齡,將確保加州最脆弱的駕駛層,可受到適當訓練,成為安全、負責的駕駛人。」
給青少年的臨時駕照現行法規是,在持有學習駕照六個月後,完成駕駛課程訓練,通過車管局的考試後發給。它還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在晚上十一點到清晨五點間開車;除非有25歲以上,並領有駕照者同車,否則不准載20歲以下乘客。
經過十二個月,或者青少年滿十八歲,這些限制就會自動取消。如果AB 63法通過,這一年的限制將延長到21歲,或者滿21歲時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