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為,機器人或自動化設備取代的是單調重複性工作,複雜多變環境下的工作像開車,短期內應還是人類的天下,但沒想到讓人類以為可不怕機器人搶飯碗的恩公Uber,最近卻突然宣布要實驗自動駕駛專車服務,震撼之餘同時也驚覺,這位賺外快經濟(Extra-Earning Economy)開宗祖師之一,老早就全力投入專車自動化技術研發。啊!當Uber遇上Driverless,感情的火花可會爆不完。
8月18日,Uber宣布將在賓州的匹茲堡(Pittsburgh)實驗一項免費的自駕專車服務計畫,所使用的車輛是Ford Fusion,一款還有方向盤、煞車與油門的油電混合車,儘管Ford公司此前兩天才在Palo Alto雄心壯志地宣布,2021年前實現量產無方向盤與煞車油門踏板的SAE等級四(Society of Automobile Engineers, SAE Level-4)全自駕車給叫車服務業,然而現在Uber的實驗車還是有位司機坐在方向盤後面。但是將Uber的宣布與Ford的連起來看,就能依稀嗅到叫車服務業與車廠的野心,自駕車才是兩者的共同未來。
Uber執行長Travis Kalanick表示,該公司早在七年前就投入這方面研究,如今終於有點成績出來。同一天,他還發表聲明說,很高興收購研究自駕卡車技術的初創公司Otto,現在他們已經有了世界最強的自駕技術團隊之一,讓自駕卡車上路的Otto,以及讓自駕專車上路的,他們自己在匹茲堡的先進技術中心(Advanced Technologies Center)。原來,Uber從創立之初就沒把自己定位在資訊服務業,由仲介進化到自駕技術專家,該公司早就做此定位安排。Kalanick在接受美聯社的專訪中說:「我們已經像雷射般精準到這個市場,因為這實驗對我們來說不是個枝端末節的項目。它是全部,Uber的所有雞蛋都放在這個籃子裡。」他還點出,少了司機,叫車成本將遠低於擁有一輛車,也將改變我們現在所熟悉的人員道路運輸。
自駕車,對靠賺外快司機撐起來的Uber是個超級敏感的話題,司機的身分官司還未了,難道就開始打算拋棄與公司一起打天下的獨立承包商嗎?匹茲堡的技術中心工程總監Raffi Krikorian接受彭博社(Bloomberg)的訪問時說:「研發的目標,就是讓我們戒掉車內有司機這件事。」所以彭博社的那篇報導寫了一段驚人結語:「其終極目標是:用自動駕駛替換Uber的一百多萬位人類司機,且越快越好。」
非常驚人的文字,讓Kalanick在接受Business Insider訪問時也得趕緊否認這樣的說法。他認為自駕車還無法應付所有道路狀況,駕駛座上仍需一位備用駕駛,所以也許真的幫你開車的人變少了,但隨著自駕車隊數量擴張,需要看顧這還不到萬無一失的車子的人還是會增加。另外,公司一旦有了自駕車隊,就需要維護車子的人,所以也會新增現在沒有的這種職位。
Uber未來要有自己的車隊,而不再靠獨立承包商的車子!?聽起來也是告不完的資訊服務業與交通運輸業差別的訴訟,打不完的獨立承包商與公司員工身分官司的Uber,最佳解套方案之一。的確,比起Google,Uber積極投資自駕車技術研發有更迫切的理由,因為老遊走法律灰色地帶,會拖垮這家公司的名聲與成長,為營運的未來,需大刀闊斧的投資,為公司商業模式找合法,需一勞永逸的轉型,否則若三不五時地出現連法官都嫌一億元少的和解案,怎吃得消?
也是在8月18日,San Francisco的聯邦地方法院裁決,推翻Uber以一億元與加州及麻州司機的集體訴訟和解案。承審法官鄭一芳(Edward M. Chen)認為,Uber計算的一億元既不準確也無依據,對司機們更不公平。他指出,Uber補償司機過去的小費這些錢也許差不多,但落在加州2004年開始實施的,允許一般人控告公司違反勞工法的「替代公訴法規」(Private Attorney General Act, PAGA)就顯得很少。他在判決書中寫道,若走向PAGA,和解金十億元可能都不夠。
雖然部分司機們或也想盡快達成和解,畢竟落袋為安,萬一最終被證明真的是獨立承包商,豈不財時兩失?對Uber來說,一億元能和解就是大勝,豈料法官跳出來對兩方說不,所以盡快走向自設自駕車隊才是擺脫訴訟包袱的上上之策。8月18日真可謂「Uber日」,因為同樣在這天,Uber還宣布與Volvo合作開始建構未來的自駕車隊。按照Kalanick的增人說法,幾乎可確定的是,Uber未來會需要更多的人,但他們是受雇或簽約來幫Uber「看」車的技師,像汽車機械工程師或自動化工程師之類,而未必是開車技術好、品性優良的人類司機,所以開專車賺外快的蜜月期可能將結束,獨立承包商們不是乖乖地回去做好自己的正職工作,就是默默地再找其它零工做吧。
記者 / Pegasus J. 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