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質疑Berkeley手機輻射警語是否走過頭了

一聯邦上訴庭於週二(9/13)一聽證會上,質疑Berkeley市府是否在消費者買手機時,要求經銷商要警告他們如果手機開啟上網並貼在身邊,會有輻射暴露危險的規定,是否做得太過頭了。

這起San Francisco聯邦地方法官Edward Chen允許的法律於今年一月生效,他說警語是基於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研究與指南。

但在聽證會上,SF聯邦第九巡迴上訴庭的三名聯審法官問市府代表律師,Berkeley的做法是否已超越FCC的調查結果,而傳送出一種手機是危險的暗示。

法官之一William Fletcher表示,FCC已在輻射規範中含括「巨大」的安全範圍,但市府的做法顯然是要經銷商告訴消費者,如果他們吸收超過指南標準的輻射,「是很不安全的」。

但市府律師,哈佛法學教授Lawrence Lessig說:「FCC從未說過手機是安全的,我們應被允許依照FCC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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