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承認首宗自駕車有責車禍

Google公司週一 (2/29) 表示,本月初發生的一起該公司自動駕駛車與市公車輕微擦撞事件,他們要負起「部份責任」。

這起車禍可能是該公司第一起自駕車與它車發生事故,而責任屬於自駕車的車禍。Google稱車禍之後,已做了軟體修改,以避免未來同樣事故再發生。

車禍發生於本月14日,當時自駕車Lexus RX450h在一條很寬的車道上,以低於2mph速度行駛,想要閃避一些沙袋,而對向市公車則以15mph開來。在提交給監管單位的文件中顯示,自駕車與試車手「相信巴士會減速,或讓Google繼續前進。」

但三秒鐘後,當Google車要自動切回車道中心時,擦撞了巴士的邊緣,造成Google車子的左前方葉子板,前輪與駕駛側邊感應器受損,不過巴士上無人受傷。

Google於週一的聲明中說:「我們很清楚要承擔一定責任,因為如果我們的車不動,就不會發生事故。也就是說,我們的試車手認為公車會減速,或停下來讓我們回到原車道,當時的車道空間是足夠讓我們這麼做。」

Santa Clara Valley運輸管理局週一也表示,此事故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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