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局規定無人車中得要有駕照司機

「慢著!給我停下來!」(Whoa Nellie),加州車管局 (DMV) 週三 (12/16) 對自動駕駛車開發業者這麼喊道。現在還不是免駕照司機,無人車就可在公共道路上亂跑的時候。

車管局對首創的,讓自動駕駛車上公共馬路的規範草擬,採取了審慎態度。規定自動駕駛車必須要有方向盤,以及有駕照的人在其後面,以應付萬一技術出問題時,能隨時掌控車輛。

草案還禁止自駕駛汽車銷售,製造商只能出租或贈予使用者。車管局還要求製造商,配合每月表現報告來申請公眾使用的自動駕駛車三年期執照,且如報告差,可隨時吊銷執照。

這非底定的草案耗費一年醞釀與進度落後一年,必會引起認為他們太保守的開發商抗辯。在Mountain View街上測試自動駕駛車的Google,已表示在五年內,這車就能準備好來服務大眾。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