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勝利: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週五,聯邦最高法院以5-4的表決結果裁定,無論性別或性取向,任何人與自己所愛的人結婚均為合法行為。這項決定是在低級法院奮爭多年的同性戀權益主義者一個歷史性的勝利。三十七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已經承認婚姻平等。但是餘下的13個州依然禁止此類婚姻,即使全國範圍內的公眾支持已達到歷史最高水準。

最高法院法官裁定,根據第十四修正案,各州必須向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並承認在其他州合法取得的同性婚姻。法官Anthony KennedyRuth Bader GinsburgElena KaganStephen BreyerSonia Sotomayor對同性婚姻予以贊成,法官Anthony Kennedy發表了多數意見。四名表示反對的法官罕見地分別表達了自己的意見。

Obergefell v. Hodges的首席原告是俄亥俄州居民Obergefell他希望在他丈夫死亡證書上作為遺孀列舉。2013年,Obergefell與他在一起20年的伴侶John Arthur結婚。John Arthur患有ALS(肌萎縮側索硬化症,也就是俗稱的漸凍人),於結婚當年10月去世之前三個月,這對夫婦提起自己的訴訟。

來自肯塔基、密西根、俄亥俄和田納西的數十位同性戀原告與Obergefell站到了一起,他們在各自的州在為爭取婚姻權利和讓自己的婚姻得到承認而戰。

在多數意見中,持贊成意見的法官們概述了同性婚姻應該被允許的數個理由。他們寫道,婚姻權是個人自主內在層面,因為關於婚姻的決定是個人可以做出的最事關個人隱私的決定之一。他們還說同性戀有建立親密關係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免受禁止同性戀權利法律的約束。

法官寫道,擴大婚姻權利保護家庭,如果沒有婚姻所賦予的認可、穩定和可預測性,孩子們將因知悉他們的家庭在某種程度上低人一等而感到恥辱。

多數意見得出結論認為,同性夫婦婚姻權利得到第十四修正案保護,並引用保障平等保護和正當程式條款。

在自己撰寫並得到法官Antonin ScaliaClarence Thomas支持的反對意見中,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認為憲法並不支持同性婚姻。

Scalia發表了自己措辭嚴厲的反對意見,稱多數意見缺乏哪怕一層薄薄的法律外衣。他譏諷道,「誰曾想過親密和靈性(不管這意味著什麼]是自由?如果親密是自由,那麼一個人會認為婚姻是剝奪而不是擴大Freedom of Intimacy(親密自由)。問問最近的嬉皮士。」

2004年麻塞諸塞州成為第一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的州,自此,整個國家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已經改變。2013年,最高法院對1996 Defense of Marriage Act部分內容予以打擊,美國歧視同性夫婦的思潮開始削弱。根據1996 Defense of Marriage Act,即使婚姻在自己所在州得到認可,同性夫婦也無法獲得其他已婚夫婦依據聯邦法律可以享受的數百項福利。

在多數意見中,持贊成意見的法官承認婚姻觀上所呈現出的深刻文化轉變,並同時引用了中國教育家孔子和羅馬哲學家西塞羅的觀點。他們指出,婚姻已經從出於財務原因、依據父母之命的結合轉變為一種自願的契約關係,從一種男性主導的關係轉變為女性擁有平等尊嚴的協議關係。這些變化已加強了婚姻制度。

 「新一代人顯然面對新的自由尺度,婚姻觀的改變正是這樣一個國家的特點,」多數意見寫道。

2012年,總統Barack Obama公開支持婚姻平等,成為第一個表态支持的在任總統。同樣在2012年,民主黨第一次將婚姻平等列為它政綱的內容。週五,Obama稱這一裁決為美國的勝利。

不過,共和黨及其2016總統候選人仍然反對同性婚姻。參議員Ted Cruz和威斯康辛州長Scott Walker支持一項保護希望禁止婚姻平等州的憲法修正案。

一些保守派主張對最高法院支持同性婚姻的裁決開展公民抗命努力。然而,紅色州的官員最近告訴The Huffington Post他們已經做好實施這一裁決的準備,他們甚至都備好了性別中性結婚證並將辦公時間延長。德州Bexar縣負責發放結婚證的Gerard Rickhoff說,如果同性夫婦在德州其他地方受到歧視,那麼「開車上路到我這裡來。在這裡你們會受到熱情接待。」

正如持贊成意見法官在意見中所表達的,上訴者們的希望是不會受到譴責而生活在孤獨中,不會被文明最古老制度之一排除在外。他們要求法律意義上的平等尊嚴。憲法賦予他們那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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