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駁回灣區學生言論自由上訴案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駁回Morgan Hill一群高中生的上訴案,他們被禁止在Cinco de Mayo穿上印有美國國旗的T卹,那裡曾發生揮舞國旗的盎格魯裔和墨裔美國學生間的嚴重衝突。

鑒於2010年兩個族群因穿著政治色彩衣服而起衝突,Live Oak高中校長要學生不是將國旗T卹反穿,就是回家不得進入校園。

有的學生反穿了,有的回家,但三名學生與其家長們卻控告Morgan Hill聯合學區,聲稱侵犯言論自由。

他們引用1969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學生可以戴黑臂紗進教室,以無聲抗議越戰。

但1969年的裁決還表示,學校當局可以預防教育中斷或學校活動被阻擾為由,採取禁止學生表達的措施。

聯邦法院認為,Morgan Hill校長採取合理措施以預防可能衝突,所以最高法院駁回學生上訴,但未加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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