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Jerry Brown簽署兩項保護家暴受害人的法案

州長Jerry Brown周五宣布簽署兩項法案,旨在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護。

參議員Fran Pavley所提法案旨在幫助保護法庭審理期間以及虐待嫌疑人被解除關押狀態後的兒童。它填補加州法律中的一個漏洞:未將兒童納入家庭暴力保護令的覆蓋範圍內。

目前,法官可以簽發保護令,在刑事訴訟進程中以及虐待罪被定罪後最長10年裏保護配偶。但家庭暴力的狹窄定義意味著保護沒有延伸到所有兒童。
Pavley說家庭成員必須在家庭法院尋求一項單獨的法院令才能保護兒童,這使得兒童在這一法院令簽發之前處於危險之中。

「令人悲哀的是,一名家暴分子被釋放後常常將兒童作為複仇或虐待的首要目標,」Pavley在一份聲明中說。「向孩子提供我們給予成年受害人同樣的保護對於孩子來說意味著生與死的差別。」

Brown還簽署一項眾議員Bill Quirk的法案。根據這一法案,否決保護令請求的法官必須闡明理由。它還允許法官只基於要求簽發法令人的證詞簽發限制令。

兩項法律均於201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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