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們將控訴舊金山最近一個動作,即不鼓勵驅逐租金調控公寓租戶。有一項條例要求房東們支付被驅逐租戶,兩年的以往租金與相同屋況條件的市場行情價差。
在週四一場即將歸入聯邦法庭案例的訴訟中,代表房東的物業主和舊金山公寓協會稱,市府法令是對財產權的違憲作為,而且是在Ellis 州法案下對地主權利的無理負擔要求,是要趕他們出房屋租賃業。
代表地主的太平洋法律基金會律師J. David Breemer說:「這個城市透過要想退出租賃市場,拿回自己的財產,就得付出超昂代價,來強迫人都變成永久房東。這法律簡直是不折不扣的充公沒收。」
發起這條例的監事David Campos則表示,他有信心它會被裁定為合理的「為達幫助人留在城市目地的重遷費用」。
一名租戶權利倡導者也表示,興訟的目的是要造福投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