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週四一項裁決,認定馬薩諸塞州一條規定抗議者必須與墮胎診所與其患者必須保持至少35呎以上距離違反言論自由。而這項裁決可能也會推翻舊金山要求保持25呎緩衝區的規定。
法官們認為馬州沒必要限制反對者的第一修正案的權利,如果要防止騷擾患者與干擾診所,有其他較不限制的方法,例如用刑法或民事禁令來禁止。
舊金山去年由監事會通過的法條,除距離不一樣外,與馬州的法律幾乎一樣。
「市府律師團正“深入審視我們的法條”,看看能否從週四的聯邦法院裁決中存活下來。」副市府檢察官Erin Bemsteim說:「舊金山有聯邦法院說馬州無法提出的正當理由,證明診所週遭會產生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