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裁定Google須根據要求去除搜索結果

歐盟最高法院週二裁決,一旦有人提出要求,Google必須從搜索結果中去掉新聞文章或法庭文件的鏈接。

此舉可能會顛覆網絡搜索引擎歐洲運轉模式。

鑒於該法院所稱的「被遺忘權」,個人可以要求與自己有關的數據從搜索結果中被清除,但這並不意味最初的文章或網站需要被清除或更改。這一裁決沒有上訴程序,並傳達至歐洲國家法院予以執行。

「這是對搜索引擎和在線出版商來說一個令人失望的裁決,」Google發言人Al Verney稱。 「這一裁決與佐審官(advocate-general)的意見以及他所發出的警示和結果相差甚大,我們頗感驚訝。」

這一裁決推翻了2013年一暗示Google無需去除鏈接的裁決。這一裁決對西班牙政府要求EU對隱私法律給予指導做出了回應。西班牙政府一案起於本國一公民-他要求穀歌刪除與他的住房有關的鏈接,而他的房子正由於未能支付稅款而遭到拍賣。

Google以及其他諸如Yahoo Inc.和Microsoft Corp.的Bing之類的搜索巨頭不必遵守每一個去除鏈接的要求。然而,他們可能面臨全國性數據保護機構刪除鏈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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