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發佈虐待認定和舉報指導原則

加州公共教育總監Tom Torlakson星期三簽發新的指導原則,幫助家長和監護人更好地舉報校園兒童虐待事件。

在一份發給學校官員的信函中,Torlakson解釋說,加州Education Code要求加州教育部為家長和監護人制定投訴校園虐待兒童嫌疑人可以遵循的指導原則。這一指導原則將虐待兒童定義為疏於照顧、故意傷害、性虐待、攻擊和/或剝削。它不包括兩名18歲以下學生的鬥毆,或一名成人或執法人員試圖阻止麻煩時所造成的傷害。

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cde.ca.gov.點擊”Child Abuse Reporting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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