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十個檢察官辦公室與明尼蘇達州一枕頭公司達成和解

週一,由Alameda縣地區檢察官Nancy O’Malley領銜的十位加州地區檢察官宣佈與一家明尼蘇達枕頭公司達成100萬元和解。

這家公司被控進行虛假和誤導性廣告。

這些地區檢察官上週三在Alameda縣高等法院起訴明尼蘇達Chaska的My Pillow Inc.,提起有限制性規定和解方案,並在同一天達成與該公司和律師的合作。

訴訟指控該公司進行虛假和誤導性廣告,指出沒有任何可靠的科學證據證明泡沫枕頭可以幫助患纖維肌痛、失眠、偏頭痛、睡眠呼吸暫停、打鼾和不寧腿綜合症的消費者。

除了Alameda縣,其他各縣是Marin、Monterey、Napa、Orange、Santa Clara、Santa Cruz、Shasta、Solano和Sonoma。

這一1,095,000元的和解包括995,000元民事罰款和100,000元非營利組織捐贈。

100,000萬元捐贈用於為遊民和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住所。

My Pillow Inc.沒有立即對這一和解發表評論。這一和解明確該公司不承認有任何責任。

自2004年成立以來,該公司在全美已售出超過400萬床上枕頭。

這筆民事賠款將在10個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之間平分。Alameda、Santa Clara和Napa表示,他們將這筆基金用於未來消費者保護工作。

這一和解規定該枕頭公司不得做出治療或預防任何疾病的說法,除非這種說法基於至少一項充足的、控制良好的人類臨床研究。

這起訴訟還指控該公司從事不公平競爭,在廣告中聲稱其產品是National Sleep Foundation 「官方床上枕頭」,但沒有披露與這家總部在華盛頓特區的基金組織之間存在財務關係。

該公司在和解中同意,如果與任何一家組織有財務關係,那麼在不披露這種關係的情況下,它不會廣而告之該組織的支持。

Alameda縣地區助理檢察官Teresa Drenick說 ,O’Malley辦公室牽頭提起訴訟,是因為他們開始了調查。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