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的全國首條汽水廣告需帶健康警語的法律,因汽水業認為違反言論自由上訴,週三 (6/8) 被一位聯邦法官裁決暫緩。
去年參事會一致通過的此條例,原訂7月25日生效實施。它規定含糖飲料的公開展示廣告,必須騰出二成版面來標示該飲料會增加肥胖、糖尿病和蛀牙風險的警語。
美國飲料協會、加州零售商協會和加州戶外廣告協會因此提起訴訟,認為該條例會讓表現自由噤若寒蟬,且是強迫一些汽水商在該市停止廣告。
他們抗辯說SF單挑他們出來講,並暗示他們比沒有帶警語的高熱量食物像漢堡等,顯得更危險。
聯邦地區法官Edward Chen曾於5月17日否決汽水業要求的禁令,但昨日在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庭上,法官同意汽水業對Chen法官裁決的上訴,暫緩此條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