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法律要求,當局應在負有性侵兒童罪名的人的護照上加上一個標記,一位聯邦法官表示不會立即阻止。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Phyllis Hamilton週三說,聯邦當局還沒有開始標記護照,所以決定該法律是否違憲為時過早。
反對者稱之為「紅字」,認為它可能錯誤暗示護照持有人捲入兒童性交易或兒童性旅遊,並使他們暴露於危險中。
挑戰這一法律的律師Janice Bellucci說,她還不確定她是否會對Hamilton對她初步禁令要求的判決進行上訴。
護照標記是所謂International Megan’s Law的內容。總統Barack Obama二月簽署了這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