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San Ramon人Sameer Mission的Valero加油站因違反美國殘疾人法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花了三百元整修以符合規定,但之後卻意外接到$25,000的和解同意書,若不馬上付,和解金將只會更高。
他只是殘疾人設施預防傷害公司 (Disabled Access Prevents Injury Inc.) 老闆Scott Johnson,告遍北加數千家企業違反ADA的訴訟之一,專家估計總和解金與律師費已有數百萬元。
Johnson是名下半身癱瘓的Carmichael律師,已將狩獵目標從大Sacramento地區轉到東灣與南灣。自去年十月以來,他已在San Ramon、San Jose、Campbell、Pacheco與Pleasant Hill等地,告了39家企業。
代表數百名被Johnson告的Sacramento律師Michael Welch說:「這個人爛透了,完全就是勒索。這些案子都只和律師費有關,無關ADA。」
Welch還表示,他重點針對老爹老媽型商店,及特別弱勢的企業。他說:「法官們也知道那是勒索提告,但又能如何?他們必須維護法律。」
不過法院也開始厭倦Johnson的訴訟,特別訂出Johnson條款,要求殘疾設施改善後,雙方必須見面確認,律師費也不得增加。
立法機關也在補漏洞,去年通過一項法案,要將輕微違規與真正妨礙殘疾人的重大過失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