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監事推動新房客保護法

週二(22日),San Francisco監事們討論一項新的房客保護措施,將讓房東在嘗試其它迫遷方式後,想利用提高房租或小過失理由來迫遷,變得更加困難。

這項由Jane Kim監事草擬,John Avalos、Eric Mar與David Campos監事支持的法案,將使房東在利用提高房租,或房客帶新室友進來,但總房客數在合乎設定數目內,當藉口來迫遷房客,變得很困難。

不過房東也有權利拒絕增加室友,只要在租屋董事會認定的「合理」基礎上。

在利用小過失迫遷方面,如果沒有先給予機會改正,增加對房客違規與迫遷的通知,房東想要這麼做也變得不容易。房東在通知時,還必須以房客的主要語言為之。

新法還限制了房東在無過失迫遷後,再提高租金的做法。以屋主自住迫遷模式為例,如在五年內再重新出租,租金必須與迫遷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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