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眾議院批准一項法案,允許摩托車騎手在汽車交通停滯時在車道中間以低於50mph速度行進,這一做法被稱為「lane-splitting」。
The Associated Press報導,AB 51週四以53對11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下一步提交參議院。如果獲得通過,加州將成為第一個允許在車道中間穿行的州。
該法案由眾議員Bill Quirk和Tom Lackey共同起草。
一項不久將由UC Berkeley公佈的研究對加州6000起摩托車事故進行了研究。Los Angeles Times指出,根據該研究,車道中間穿行合法化有助於提高道路安全。
「研究發現,與被阻擋在車流中,在車道中間穿行更加安全,」Quirk稱。「很多時候,摩托車手會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