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性工作者權益主義者正在尋求合法化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職業。
一項3月4日提起的聯邦訴訟試圖以觸犯憲法所賦予平等保護和自由言論權利為由推翻加州賣淫有罪化的法律。這起訴訟稱加州將賣淫有罪化剝奪性工作者參與一種私密並且兩廂情願的行為的權利。
「成人從事自願、私密性性行為(即使是有償的)的權利是一項基本的自由利益。」訴訟稱。
該訴訟由總部在San Francisco的權益團體Erotic Service Providers Legal, Education and Research Project聯手三名女性提起。這三名女性稱她們希望在加州合法從事妓女職業。一位殘疾人也是一名原告 – 他說他希望合法地為性服務買單。
原告律師D. Gill Sperlein說賣淫合法化還有助於強化性工作者的安全。「社會科學明確表明,賣淫有罪化使得性工作者不敢去找執法人員,她們因此置身遭遇虐待風險之中。」他在一份聲明中說。
加州在1961年正式將賣淫列為非法行為。
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對發表意見的要求沒有回應。
該權益團體說它去年籌集了3萬元,聘請了一位律師並提交了訴訟。它正在尋求另一筆3萬元資金以將這場官司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