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n Francisco,私人住房短期出租一直屬於非法行為 – 但現在變了。
週日,一項新法律生效了。按照該法律,永久居民、業主或租客可以以短於30天的租期出租他們的住房或公寓,一年出租總天數不超過90天。
新法規定,要短期出租自己的住房,永久居民必須在城市和縣裏登記自己的住房,從San Francisco Planning Department(規劃局)獲得一張證書。
在完成了規劃局短期住房租賃登記程序後,出租者在每次網上或非網上招租時都必須列舉登記號碼。出租人還必須在短期出租單位中居住一年至少九個月,並且取得至少50萬元的責任險。
規劃局工作人員將在提前安排的約見中評估申請,並可能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拒絕申請的決定。約見必須通過預約,並且出租住房的永久居民必須本人到場。在出租人遵守各種規定的情況,登記有效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