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海灘的戒指35年後物歸原主

千萬不要佩戴首飾去海灘。但是,如果你這樣做,也許Larry Feurzeig會找到你丟失的。

這也許會讓他花上一段時間。比如,35年。

這是在1979年,當時17歲的Robert Fowler在Bolinas的太平洋海域沖浪。當他走回到岸邊時,他少了一件首飾:他的Mount Tamalpais School金戒指。

在Feurzeig碰巧使用金屬探測器在低潮時的海灘上找到這枚戒指時,Fowler早已經不去想這枚戒指了。Feurzeig說他聽到探測器嗶的一聲,結果發現了一枚有開頭字母MTS和RF的金戒指。

這幾個字母足以讓Feurzeig找到Fowler。最近,他將這枚戒指物歸原主,而快樂的戒指主人回贈以一瓶香檳表示感謝。這位主人52歲了。

Feurzeig说,這不是關乎慷慨與否,這是尋寶者本身的行為準則之一:如果能找到寶物原本的主人,就該物歸原主。

Feurzeig稱,這種行為並非展現慷慨:尋寶者應當將發現的物品歸還它的主人,這是尋寶者的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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