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於10月17日發布規定,要求在美國銷售的所有手機,包括智能手機,都必須能與助聽器相容。兩年前,FDA已更改規定,所有美國人都不再需要一張處方,才能買到所需的助聽器。
FCC尚未發布具體的合規時間表,只是指出這些規定將在「過渡期後」全面生效。這些規定阻止手機製造商建立專有的藍牙匹配,這可能會限制裝置與非處方助聽器的兼容性。
根據新規定,公司將被要求在其網站上註明,一支給定的手機是否與助聽器相容。此外,還要求在美國銷售的所有新手機,都必須符合音量控制基準,透過允許聽眾在不失真的情況下增加手機的音量,確保為聽眾提供清晰的音訊。這樣的要求滿足不使用助聽器的聽力減損消費者,同時也滿足依賴助聽器或人工耳蝸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