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數字商品?只是在買許可證

根據加州一項新法律,在你購買數字遊戲、電影、音樂和電子書時,線上商店必須披露你購買的只是它們的許可證,並非它們本身。

這項法律是為了讓客戶意識到許多數字產品的購買都可以被撤銷。例如,你最近購買的數字電影可能會消失,因為你只購買了觀看它的許可證,而不是擁有它。

州長Gavin Newsom簽署AB 2426,禁止數字店面使用「buy」或「purchase」等詞語,除非客戶被告知他們並不擁有數字商品。

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從客戶那裏獲得對數字商品在賣家不再擁有產品權利時可被撤銷的確認;或者在每筆交易前提供一份聲明,說明購買數字商品是一種許可證,並附有提供許可證全部詳細資訊的鏈接。

根據法案作者眾議員Jacqui Irwin,該立法旨在確保消費者充分瞭解他們購買的產品。

「消費者購買電影或電視節目等線上數字產品時,他們可以在閒暇時觀看媒體,」Irwin說。「通常,消費者認為他們的購買行為賦予他們對數字商品的永久所有權,就像購買DVD電影或平裝書提供永久訪問許可權一樣。但實際上,消費者只購買了許可證,根據賣方條款和條件,賣方可隨時撤銷許可證。」

違反新法律的公司可能會因虛假廣告被罰款。它不適用於提供「永久離線」下載的商店。

這項法律將於明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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