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嫌加州的馬斯克於7月16日宣布,要將X和SpaceX的總部從加州遷至德州。
雖然被遷總部對加州已經家常便飯了,且遷總部未必對經濟有實質影響,但他提的理由頗值得深思,因為他不是為了經營,而是受夠了加州「惡法」。
他在自家社交媒體X上說,Gavin Newsom州長於7月15日簽署並訂明年元旦生效,將禁止公立學校和特許學校要求教師,與父母分享孩子的性取向或性別表達的法律,是他決定遷總部的最後一根稻草。他寫道:「由於這項法律以及之前的許多其它法律,攻擊了家庭和公司。」
他口中的「惡法」是那一條呢?《AB-1955支援當今青年學術未來與教育工作者法案》,主要內容如下:1.禁止家長通知政策:學區未經孩子同意前,不得要求校方告知家長孩子的性別認同/表達。2.適用所有年級:從學前班到12年級,無論年齡。3.限制員工披露。4.有衝突的規定無效。5.排除敏感情況。
這條改主動通知成被動告知的法律,又讓加州成了美國第一,看似保護學生的隱私權,可是也侵犯了憲法保障的家長監護權,所以立即引起San Bernardino縣Chino Valley聯合學區(CVUSD)的提告,認為未成年學生無法為自己行使醫療同意,也無法在父母不知情下,做出任何性別認同決定,尤其該法適用及幼童特別惡劣。因此學校無權對家長保密,家長有憲法賦予的權利被主動通知,來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到底在做什麼。
舉例來說,幼兒園老師在未經孩子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通知家長,他們的五歲孩子在課堂上使用不同的名字/代名詞(他或她);未經學生允許,學校行政人員向家長透露中學生申請變性,將受到紀律處分;教練看到變性運動員在更衣室受到霸凌,但未經學生允許,不得與該學生的家人討論這種情況等等。
此法在送到州長辦公桌前,許多華人團體便呼籲州長要否決,但顯然事與願違。律師鄧洪說:「我們要求的是平等保護,而不是說你做為一個同性戀(或跨性別者),你就有特權,連家長教育小孩子這個基本的權利都要剝奪。」反對最激烈的加州第49選區眾議員候選人劉龍珠說:「小孩子被隱私權給害了,不是嗎?例如吸毒,小孩子說因為我有隱私權,所以我不告訴父母。小孩需要的是引導,需要的是父母的教育、指引、幫助和關心。小孩有了隱私權,這些全都沒了。」
學生隱私權確實是提案者的關心重點,提案人Chris Ward眾議員指出,自2020年以來,全國對LGBTQ者的攻擊,特別是對跨性別者,不斷地在增加。所以支持者認為,該法可以保護LGBTQ學生的安全與隱私。
這起CVUSD聯合數位家長的告訴,家長之一的Oscar Avila就表示,他的孩子是CVUSD的十一年級生,他根據他的信仰來撫養他的孩子,但在AB 1955下卻是違法的。其實這些家長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相信上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兩者是不同的性別,也是不變的性別,所以該法不但違反了憲法賦予的家長監護權,也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因為父母的宗教自由權利被侵犯了。
美國是基督教為主的國家,即使自由激進(馬斯克語)的加州,仍有為數不少的傳統價值家庭。早在馬斯克不滿要出走之前,加州一位市長就說對州的政策與教育體制不滿要出走了。
位於Sacramento東北方約十五哩的Citrus Heights市長Bret Daniels說,地方政府被州的嚴苛命令壓得喘不過氣來,尤其是住房政策。不過最逼他走的是AB 1955,他希望在一個「他在加州看不到的更保守的基督教環境中」撫養他七歲的女兒,他說:「他們怎麼可以剝奪我所謂的父母權利,然後讓你能夠以某種方式來撫養你的孩子呢?」
這是他為何在今年底任期屆滿時,要與妻子和女兒搬到肯塔基州Corbin的根本原因。他說:「我們只是認為,我們需要一個更符合我們信仰的環境。」這位從1999年起就在Citrus Heights擔任公職迄今的市長,要離開這座他眼中很棒的城市很不容易,但他覺得加州走得太遠了,所以他在這裡的時間也到了,他說:「這不是政治差異,在我眼中,這是一種邪惡的文化。」
雖然新法並沒規定不說,但從主動通知變成被動告知真的差很多,會有那個孩子那麼乖地把在學校的重大決定,同意老師去跟父母講呢?若真那麼乖,那也不需要這麼麻煩的法律了,所以學校與家長密切聯繫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重要引導,不只CVUSD如此認為,許多華人也這麼認為,市長更是如此想,還有那位不管你喜不喜歡他,在這問題上堅持原則的CEO。
記者 Pegasus J. 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