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lara縣地區檢察官Jeff Rosen週五宣佈,他已下令將縣15名加州死囚重新判處為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
Rose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作出此舉基於一項州法律,該法律允許地區檢察官在認定判決「不再符合司法公正」的情況下對死囚重新判決。
Rosen表示,他對死刑作為一種公平有效的犯罪威懾手段已失去信心。在2020年George Floyd被謀殺後,地區檢察官已停止尋求死刑。
Rosen說:「問題不在於這15個人是否應被判處死刑。而在於Santa Clara縣200萬人是否應承受死刑的侮辱和無效。這是一個過時的、帶有種族偏見的、容易出錯的制度,沒有任何威懾力,讓我們損失了數百萬公共資金和我們作為一個珍視正義的社區的誠信。」
Rosen強調死囚罪行非常可怕,他們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Rosen接著說:「人民的法官和陪審團應該決定囚犯在哪里死亡。上帝應該決定何時死亡。」
Rosen表示,此舉受到死刑反對者的讚揚。
「領導層經常要求我們因為是正確的做法而做事,即使不受歡迎,」Equal Justice Initiative的Bryan Stevenson說。「我讚揚促使做出這一決定的勇氣和對平等與正義的承諾。」Equal Justice Initiative為可能被錯誤定罪的囚犯提供代表。
Catholic Diocese of San Jose主教Oscar Cantu表示:「我也支持並讚揚Santa Clara縣地區檢察官Jeff Rosen做出的將我縣死囚改為終身監禁的預言性和原則性決定。這一決定在尊重所有人的生命神聖性方面邁出重要一步,尊重所有人的生命神聖性是天主教社會教義的核心原則。」
2019年,州長Gavin Newsom簽署一項執行死刑暫停令,稱死刑「無效」。本週早些時候,加州懲教和康復部(CDCR)宣佈一項計畫,旨在在今年夏天前將死囚轉移到不同的監獄。
根據CDCR,加州目前有641名囚犯被判死刑。加州上一次執行死刑是在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