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前舉行大選,舉世矚目。我也和許多人一樣,十分關注此次選舉。我的一個觀察點是:台灣為甚麼沒有遠程投票?
在美國生活過一段時間的人都知道,過去很多年美國選民都可以使用缺席選票(absentee ballot)投票,這一做法近年來逐慚改變為郵寄投票(vote by mail)。這兩種做法都包括充許選民在選舉日之前寄出選票,信封上有選舉日當天或之前的郵戳,選務部門必須在選舉日之後的一定期限內(一般是七天)收到此選票。這樣做的目的是:外地選民也能為本地選舉投票。
因為新冠疫情,現在加州50多個縣的選舉都採用郵寄投票。如果選民一定要到「現場」投票,可以前往遍布所居之縣內的多個投票中心(vote center)親自投票。外地選民可以使用郵寄給他們的選票,或從網上下載的選票投票。
為何要讓外地選民投票?實際上,這些選民是本地選民。比如說,一名聖荷西的年輕人從軍,在外國的軍事基地服務,他還是可以用聖荷西的選票投票;一名在矽谷高科技公司上班的聖荷西居民,被公司派到外地或外國工作,也可參加本地投票。還有,聖荷西某一家庭的小孩在這裡上公立中小學,再到東岸某地讀大學。選舉日到了,他可以在大學所在地登記為選民並投票,但他更關心聖荷西的教委選舉,更關心聖荷西的教育公債案是否通過。這位遠在他鄉的學子仍可為家鄉的選舉投票。
這次台灣大選,許多海外僑胞自掏腰包,不辭辛勞,返台投下神聖一票,令人動容。也有人因一時買不到直航班機,從紐約到高雄,轉機又搭高鐵,耗費40多個小時;有的僑胞因工作難以脫身,只能徒呼奈何;有些僑胞或因年長,或因機票等開銷難以負擔,只能望洋興嘆。
讀到這些新聞時,我都想,如果台灣也允許選民選程投票多好。
台灣並非無人討論郵寄投票之事,如此次大選的候選人之一柯文哲,選後又說起不在籍投票或網路投票之事。早在2023年,時任台灣內政部長的江宜樺就提出「研議不在籍投票」。之後,一些機構或個人對此都有提出討論。最近第一次,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21年11月初審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此草案僅就不在籍投票達成共識,具體條文至今未達成共識。
台灣的「不在籍投票」和美國的「郵寄投票」,類似又不完全相同,目的都是允許外地選民投票。這些投票方式,令人最擔心的是如何防止選舉舞弊。以目前的高科技設備,這不應該是一個問題。
四年前的美國總統大選,太空人Kate Robins在太空投下了她的一票。九天之上的太空人都能為選舉投票,相信有一天,在外地的台灣選民,不用千里迢迢趕回家,也能為家鄉的選舉投下自己的一票。
作者/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