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sno報稅人虛假報稅被判有罪

週四,因提交客戶和她本人的虛假和欺詐性報稅表,一名Fresno報稅人被判有罪。她曾經是國稅局雇員。

聯邦檢察官Phillip Talbert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41歲Deena Vang Lee週四被判犯有三項電匯欺詐罪、兩項嚴重身份盜竊罪、五項編制和提交虛假和欺詐性報稅罪,以及三項編制和訂購虛假和欺詐報稅表罪。

證據顯示,2012年至2016年間,Lee在報稅業務中,利用虛假資訊和少報收入獲得更大退稅。證據顯示,欺詐資訊是在客戶不知情情況下提交的。

此外,Lee獲得多人的個人資訊,並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多個客戶的納稅申報表上虛假地將他們列為兒童保育提供者。Lee在個人納稅申報表中也少報了她自己從報稅服務中獲得的收入。

「我們在國稅局的首要任務是為納稅人提供服務,以培養他們對稅收制度的信心和對法律的遵守,」國稅局特別負責人Darren Lian表示。「我們要求我們的員工達到更高的期望和合規標準。不幸的是,Deena Lee背叛了她的職責和美國公眾給予她的信任,並因此承受相應後果。」

Lee可能面臨:每一項電匯欺詐罪名,最高20年監禁,罰款25萬元;每一虛假納稅申報罪名,最高三年監禁,罰款25萬元;身份盜竊罪,最低刑期連續兩年。

對她的量刑將考慮法院自由裁量權和聯邦量刑指南,定於5月8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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