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將無需向因COVID誤工的員工付工資

加州將停止要求公司向因在工作中感染新冠病毒而無法工作的員工支付工資。

過去兩年來,加州工作場所監管機構一直要求受感染的員工留在家裏來減緩新冠病毒的傳播,同時保證他們仍能獲得報酬。

但週四,Californi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s Board投票決定在2023年結束這項規則,部分原因是這項規則現在執行難度加大。只有在工作時感染了病毒的人才有資格繼續獲得報酬。但新冠病毒傳播現在如此廣泛,以至於很難分辨出在哪里感染病毒。

此外,檢疫規則的變化意味著,只要沒有症狀,且檢測結果未呈陽性,接觸病毒的員工多數不再被要求留在家裏。

這一新規則將持續兩年,因為它們是為應對疫情而制定的臨時條例。

監管機構將很快開始制定永久性規則。週四,幾位委員會成員承諾確保永久性規則包括一項規定生病員工繼續領取工資的要求。

的確因冠狀病毒而誤工的員工可以請病假。今年初通過的一項州法律要求,如果員工感染新冠病毒,公司應給予員工最多兩週的帶薪休假。但該法案將於12月到期,目前尚不清楚立法者是否會在2023年延長該法案。

並非所有員工都有病假,比如,速食店等服務行業的低薪員工就沒有這樣的病假。如果這些員工因感染冠狀病毒而不得不誤工,他們可以申請員工補償金。但這一過程是艱巨的,並且要求未必會獲得批准。

儘管有關支付員工工資的規定正改變,但其他許多COVID-19條例仍有效。加州仍在實施有關通風、檢測和如何處理疫情的規則。如果員工在工作中接觸病毒,公司仍需通知員工,並且必須向與工作中其他感染者密切接觸的員工提供免費冠狀病毒檢測。

週四,多個商業團體敦促委員會摒棄這些規則,他們認為根本不需要制定任何新冠病毒標準。州長Gavin Newsom將於2月結束州冠狀病毒緊急狀態以及與之相關的所有行政命令。週四,Orange縣公共健康局宣佈正將其冠狀病毒應對「從緊急狀態轉向常規業事務運行」。

California Chamber of Commerce政策宣導者Rob Moutire說:「現在是結束這一局面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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