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生效遺體堆肥法

加州傳統上,死後的遺體有兩種處理方式的選擇:埋葬或火化。如今則有了第三種,就是遺體堆肥。

Gavin Newsom州長於9月18日簽署AB 351號法案,從2027年以後的死者,將允許州民們選擇遺體堆肥,或者自然有機降解(NOR)的遺體處理。推動此法案的州眾議員Cristina Garcia在一份聲明中說:「AB 351將為加州人提供另種更環保的選項,也給葬禮有另種選項。」

不過這選擇加州不是全美第一,華盛頓、科羅拉多和奧勒岡州都已經合法化遺體堆肥,它的處理方式是把遺體放在一個可重複使用的容器中,裡面再放滿木屑,並讓空氣流通,好讓微生物和細菌生長。大約一個月後,遺體就會被分解並完全轉化成土壤。像華盛頓州的Recompose這樣的公司,就會在一個NOR設施中提供這樣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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