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中國大陸國內,很多人喜歡把帶增值功能的保險當做理財產品,所以一遇到合適的產品,就會投比較大額的資金到保險產品中去。

2015年起,香港保險火爆,其中大部分保費都往香港的高分紅儲蓄產品去,時不時在朋友圈也看到業內人士分享大額銀聯刷卡單。

不過2017年起,CRS以及外匯管制,導致香港保險降溫。現在國內“土豪”開始瞄準美國保險了,不過美國可不會由著“土豪”任性了:買美國保險,不是有錢任性就能買,還要知道MEC。

MEC-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直譯:調整過的養老保險合同。聯邦稅法規定,如果一份人壽保單在成立的時候,投入的保費超過聯邦法的規定,或者累計的保費超過美國稅收法規(IRC)的規定,這份保單就會被認定為MEC。

美國稅務局認為MEC不是保險產品,而是投資產品,因此MEC保單會有稅務和罰款的問題,不過,保險賠付還是免所得稅的。所以購買保單的時候要避免被認定為MEC。

國內以及香港幾乎所有的分紅產品在美國眼裡都是MEC,所以美國人一般都不會買,另外因為FATCA,香港保險公司一般都不接美國人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一直都怕進MEC“黑名單”,因為一旦成了MEC保單,會有一些“麻煩”:

1、保單的取款不再使用“先進先出”(FIFO會計準則),而是“後進先出”(LIFO會計準則),所以從保單得到的任何收入(賠付除外)都需要繳稅。

2、從保單貸款出來的金額也被認定為收入,也需要繳稅。 (負債竟然也算收入)

3、59.5歲前的所有取款、貸款會導致額外10%的罰款稅。

4、不可逆性,一經被定性為MEC,就無法擺脫這個MEC標籤,無論做任何保單更改,即便使用1035Exchange去成立新的保單,新的保單儘管符合7 Pay Test,也會被定性為MEC。

萬一不小心,哪一年多交了保費,超過7 Pay 限額,怎麼辦?沒關係,有60天的寬限期,可以從保險公司拿回保費,要是過了60天,沒辦法,終身視為MEC,完全不可逆。

其實,美國以前也是像國內這麼任性,沒有限額,增值取款免稅(以前不認定為收入),一直到1988年6月21日,那天,《技術與多種收入法案》(Technical and Miscellaneous Revenue Act,TAMRA)對MEC做了官方定義,切斷了一些僅僅想利用高現金價值保單作為避稅方法的途徑。

這個法案還設立了限額的標準–7 Pay Test,用來計算基於保單的最高保費限額,這個總限額是保單首7年內繳款的最高總金額,受被保人年齡、風險成本、身體費率、目前的派息率影響。不過很多人(包括一些業內人士)以為7年後就不受限制了,但是未來如果保單更改,比如增加保額、更改保單收益(一般是增加附約),都會重置7Pay Test,又一個7年限制。

一般,美國的人壽產品計劃書都會幫客戶做好一些設定,避免客戶不必要的損失,7 Pay Test就是其中的一個。美國具有價值的人壽保單的購買過程中,都必須用符合NAIC要求的計劃書演示表(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這些計劃書跟香港保險的差不多,都是詳盡的列舉保單細節,收益演示,主約附約等等。除此之外,還通過數據演算表告知客戶保單會不會成為MEC保單,同時還顯示這個計劃書的7 Pay最高保費,那麼就可以把握保費總額的尺度,避免MEC的紅線。

處理的某個case中,有具體的7-Pay金額,有具體的Premium Test另外,萬用壽險的產品還會用GPT和 CVAT兩種方法規避MEC (保費指導測試Guideline Premium Test,現金價值積累測試 Cash Value Accumulation Test ),因此找靠譜的從業人員做計劃,都能避免MEC,不然要找IRS要後悔藥。

文/黃曉東

408-466-0232,或電郵:dhuang@elitefi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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