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 Costa縣強化煙花條例

在加州滑向預計將是最危險火災季之一之際,Contra Costa縣監事會週二加強了它的煙花條例。

根據新條例,任何人在某人物業和船隻上使用煙花,業主都要承擔責任。警長辦公室現在可進行罰款:同一年內,首次違反100元,第二次違反200元,以後每違反一次500元。

「非法燃放煙花對我們社區構成威脅,對我們系統造成消耗,」監事會主席Diane Burgis說。「我們根本沒有資源解決這個揮之不去的問題。我將鼓勵各城市效仿,併發出如下訊息:Contra Costa縣絕不容忍非法煙花。」

Contra Costa縣消防負責人Lewis Broschard III說,今年年初,火季便已到來,而由於非法燃放煙花引發的火災,一些Antioch居民已在Memorial Day失去住所。

「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我縣最近發生火災,兩棟公寓樓被燒毀,30名居民失去住所,」Broschard說。「非法燃放煙花是危險行為,極有可能引發野火,而在這個火災風險極高時期,野火很容易摧毀房屋,威脅生命。我們敦促大家遵守規定,保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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