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Richmond舉報煙花燃放 獎金2500元

如果你住在Richmond,並知道誰在放非法煙花,你可以舉報放煙花的人,然後領取獎勵。

舉報者可獲得2500元報酬,而放煙花的人則面臨逮捕或傳訊的處罰。

2500元是一筆不小的錢,但有些人認為這一舉措是無奈之舉。

Richmond市長Tom Butt說,對於7月4日假日期間居住在社區的人和試圖保護社區安全的警員來說,這一段時間是絕望時候。

他說:「我們必須做點什麼。」

Butt去年拍攝了一段在他家中看到的非法煙花視頻。

「每個人都知道是誰幹的,」他說。「我們必須提供某種動力來協助執法。」

這種動力就是錢。對於促成逮捕、成功起訴違法者或違法者支付罰款的舉報,舉報者可獲得2500元現金獎勵。

去年,Richmond警察局表示,他們接到了近2600個與非法煙花有關的電話,記錄顯示只有一人被傳喚。

警方說,人們知道如果沒有被抓到現行,逮捕幾乎是不可能的。

「這總是令人沮喪,」Richmond警員Matt Stonebraker說。「你出動去處理舉報,但行為人已不在現場,而煙花已燃放過。持有、出售、儲存或燃放任何煙花均屬輕罪,可處1000元罰款或最多6個月監禁。」

Butt正致力於修改一項煙花條例,使警員能夠使用更多工具逮捕違法者。

他說:「我認為金錢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一種很好的激勵,如果你想阻止一些事情,而沒有人站出來,那麼金錢就是一種方法。」

Butt想不出灣區還有哪個城市在提供這樣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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