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租SJ城市物業將更輕鬆

對於非營利組織來說,在San Jose城市中尋找運行空間可能很快變得更加容易。這對於資源有限的社區組織是好消息。

週二,San Jose修正了非營利組織使用城市物業的政策。該政策將為幫助非營利組織和其他公共組織(如學校)以較低價格租賃城市自有建築制定更明確的指導方針。目前,合格機構可從城市租賃物業,最低租金僅為每月1元,但必須符合城市規定的某些限制條件。

「我們從一些社區團體那裏聽說,他們希望有長期期限,」市經濟發展局房地產高級經理Kevin Ice表示。「他們可以利用這種穩定性獲得補助資金。」

這項政策最初於1970年通過,上一次修訂是在2006年。

城市官員稱,專案下所有租戶都按月租房,這使得一些組織獲得補助資金變得很困難。這意味著一些租客,比如1978年成立的African American Community Service Agency (AACSA),已經按月租了40多年。在週二修正案前,租戶還必須向城市提供詳細財務和運營報告,這給沒有專門財務部門的小型非營利組織造成負擔。

週二的變化將使租客更容易長期留在他們的租用空間,因為他們的協議將從每月更改為長期。各組織仍將負責對所租建築的所有維修。

現行政策下的租戶包括AACSA、Alviso Post Office、San Jose Conservation Corps、 Yu-Ai Kai Japanese American Community Senior Service以及屬於San Jose Unified School District的Empire Gardens Elementary。

城市議員Dev Davis指出,每月1元政策沒有用於一些非營利組織,例如AACSA,它每月支付近100元的租金。

城市稱,這種差異是因為城市允許AACSA有分租客以幫助支付該組織專案的費用。
這項政策不適用於社區中心、城市自有公園或有「先前承諾」的房產,例如縣或州使用的土地。如果承租人未能遵守協議或未能進行維護,城市可隨時終止承租人的租用。

此外,城市不再像過去那樣要求提供詳細財務和服務檔,而只會看這些非營利租戶是否繼續為城市提供「充分的公共服務」。

城市官員說,政策調整將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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