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部推網上COVID-19帶薪病假工具

勞資關係部與加州勞工委員會主任辦公室推出網上COVID-19帶薪病假工具。勞資關係部(DIR)及其下屬的加州勞工委員會主任辦公室已推出英文網路工具,

旨在提供有關最新2021年COVID-19《補充帶薪病假法》,即州長紐森在3月19日簽署的95號參議院法案的關鍵訊息。

「如果因COVID-19(其中包括與疫苗相關的原因),僱員自己或他們的家庭成員無法工作或遠距工作,此2021 《補充帶薪病假法》可為他們提供最長80小時的帶薪病假。 」勞工委員會主任Lilia García-Brower說,「我們設計了這個工具,旨在讓僱員及他們的雇主們能瞭解有關各種勞工帶薪病假選擇的訊息。 」

這項新法於3月29日生效並可追溯於2021年1月1日。此項法律要求:如果受到COVID-19影響,加州僱員們應被提供最多兩週的補充帶薪病假。在新法的各項關鍵更新中,病假現也適用於赴約接種COVID-19疫苗以及從因疫苗導致的症狀中恢復。新法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僱員人數不超過25名的小企業不受此項法律制約,但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提供補充病假並獲取相應的聯邦稅額減免。

英語版的流覽工具通過讓僱員和雇主們回答一些關於COVID-19對僱員工作能力影響的簡短問題,來幫助確定他們是否符合COVID-19補充帶薪病假的條件。僱員和雇主們無需提供姓名或其他個人訊息來進行資格確認。另外, 補充帶薪病假常見問題也已經在網上發佈。

在常見問題中,僱員們可以找到如下訊息:

使用COVID-19病假的必要情況

如何向雇主提出使用帶薪病假的要求

如果您的病假未被支付薪水,到哪裡提出索賠

作為受保護的僱員,您都有哪些權利

雇主們可以找到如下訊息:

什麼時候雇主必須為COVID-19病假支付

計算全職和半職員工的病假時間

針對就此項新法而通知僱員的相關要求

如何在工資條上計算並列出帶薪病假

這項法律也包含了針對消防員的規定。此項法律中定義了什麼叫做「現役」消防員,並根據95號參議院法案指出哪些是受保護的消防部門成員。

如果僱員們認為自己的COVID-19病情與工作相關,他們就可能還符合勞工補償福利的條件。在那種情況下,僱員應儘快告知雇主自己因工作而得病,並提出勞工補償索賠以支付醫療費用及恢復期間的部分薪資。尋求支援,請聯繫勞工補償署的訊息與援助分隊或致電1- 909-383-4341。

如果雇主拒絕依法提供帶薪病假或COVID-19補充帶薪病假,或者不讓員工們使用帶薪病假工時,我們鼓勵僱員們致電勞工委員會主任辦公室833-LCO-INFO (833-526-4636)來提出薪資索賠。

勞資關係部下屬的勞工標準執法署,或加州勞工委員會主任辦公室,通過對違法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控進行調查以打擊工資偷逃及不公平競爭。加州居民可以在Facebook 及Twitter上關注勞工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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