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Jose危險工資條例遭起訴

San Jose上個月決定給予食品雜貨店員工每小時3元的危險工資。目前,它正因此面臨一場訴訟。

California Grocers’ Association週五宣佈,它已就San Jose和Daly City的工資令提起聯邦訴訟。此前,自今年年初以來,該組織已針對Long Beach、 Montebello、Oakland、San Leandro和West Hollywood等城市提起類似訴訟。

「除明顯違反聯邦和州法律外,額外工資要求還會損害顧客和員工,」California Grocers Association主席Ron Fong說,稱每小時5元工資令相當於為食品雜貨店勞動力成本增加28%。「這對任何一個雜貨零售商都是太大的成本增長,沒有辦法毫無後果地消化掉它。選擇很少。要麼把成本轉嫁給客戶,要麼削減員工或商店的營業時間,要麼關門。」

該組織稱,這些規定「挑出」某些食品雜貨店,只針對有超過300名員工的全國連鎖店,因此,違反聯邦和加州憲法的平等保護條款。它還聲稱,這些規定違反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全國勞動關係法)。

Santa Clara縣上個月也通過一項危險工資條例。這項條例最初面向包括15個城市在內的全縣,但在企業和Silicon Valley Organization等組織大力回擊下,監事會將措施廣度限制在縣非合併地區。從本月開始,縣危險工資條例為符合條件的食品雜貨店和藥房員工增加每小時5元工資,為期180天。

CGA還沒有對Santa Clara縣提起訴訟。該組織溝通總監Nate Rose表示,該組織正在「逐案」評估工資令。Nate Rose說,法律挑戰與有多少CGA成員公司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運營無關。

Rose說,在提起訴訟時,該組織都會在當地會員商店的首肯下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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