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Mateo縣開始對不戴口罩罰款

San Mateo縣週二批准一項條例,允許官員對有不戴面罩等違反COVID-19健康令行為的個人和企業進行罰款。

對個人,第一次違規罰款100元,第二次200元,同年內再有違規500元。對企業,罰款從250元到3000元不等,具體取決於違規行為嚴重程度、既往警告次數、遵守規定的努力或獲利意圖。

這項條例立即生效。個人和企業可對違規行為和罰款提出異議。

引入該條例的監事David Canepa表示,新的傳訊結構使這一過程非刑事化,並保證居民安全。

Canepa在週二會議上還指出,各類行政執行人員將執行這一命令。這將減輕執法人員負擔,鑒於目前政治氣候,這一點尤其有價值。在目前政治氣候中,許多人擔心的是促使執法人員作出反應的案件種類。

Contra CostaMarinNapa等其他灣區縣也採用類似傳訊結構,對個人處以最高至500元的罰款,對企業基於違規行為程度按滑動比例進行罰款。

這一條例出臺之前,San Mateo縣上週被列入州COVID-19監視名單。美髮店、健身房和禮拜場所等業務機構現在受到額外限制,只能提供室外或路邊服務。

監事會主席Warren Slocum:「我們的病例數繼續上升,我們的拉美裔和低收入社區首當其衝,疫苗仍然無法獲得。我們不知道這種病毒何時會被擊敗,但我們知道阻止病毒傳播的關鍵一步:佩戴口罩。」

除了要求在戶外有其他人在週圍時戴口罩,縣還要求保持社交距離、社交聚會50人以下以及在商業場所實行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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