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工作簽證禁令名存實亡?

今年6月22日,川普頒布了專門針對工作簽證的移民限制令,規定在美國之外停止發放H-1B,H-2,L-1, 以及部分J-1簽證,並限制這類人及其配偶入境。該禁令影響相當廣泛,大量本該登陸美國的就業人口無法入境,不僅給個人,也直接損害了大量美國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的商業利益。在員工和科技公司的訴訟壓力下,美國國務院於8月12日頒布最新的例外規定,確認了6月22日的禁令在多種情況下並不適用。工作簽證的申請人如果符合這些例外情況,可以去美領館申請面簽,獲得簽證後,登陸美國。
例外規定詳細列明了每一類工作簽證的例外狀況,只要滿足這些情況中的一個,就可以申請工作簽證,其主要內容如下:

H-1B 申請人:
• 與治療新冠肺炎有關的醫務工作人員,研究人員。
• 美國政府認定的,有助於美國外交政策或履行條約合約義務的人員,包括國防部或其他政府部門認定的,從事研究,IT服務或從事類似對美國政府機構有重要作用的人員。
• 回到原雇主,繼續在原來崗位上工作的申請人。
• 對美國經濟復甦有益處的技術專家,高級經理和其他工作者。如果在以下五個指標中申請人滿足至少兩個,就可以認定符合這項標準,這五個指標是:
1. 美國公司對該僱員有持續的僱傭需求。如果你在2020年7月之後有LCA被美國勞工部批准,則符合這條要求(因為說明你的工作崗位是美國疫情后恢復經濟所必須的);如果有在此之前的LCA被批准,則由簽證官自由裁量決定;但是如果工作可以遠程完成,則不符合這一要求,不可以來美國。
2. 申請人在公司擔任高級職位,或者申請人的職位對公司有重大的,獨特的貢獻,並且申請人在關鍵基礎設施行業工作。關鍵的基礎設施部門包括化學、通信、水壩、防務,緊急服務,能源、金融服務,食品和農業、政府設施、醫療保健、公共衛生、信息技術、核反應推、交通、供水系統等。

3. 申請人的工資比該職位的現行工資標準(Prevailing Wage)高至少15%
4. 申請人在從事的專業領域中具有很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如何判定“專業知識水平”?具有博士學位或諸如MBA, JD,MD之類的專業學位, 或多年相關工作經驗。
5. 申請人能夠證明拒絕發放簽證將給美國雇主造成經濟困難。比如,雇主無力履行財務或合同義務;雇主無力繼續其業務;或延遲或其他阻礙雇主恢復其COVID-19之前的運營水平的能力。
律師點評:根據以上的規定,所有已經在美國工作的H-1B簽證持有人,只要繼續回美國從事原來的工作,可以申請新的H-1B簽證;對於今年剛剛H-1B獲批,尚未登陸美國的人來說,如果在新冠醫療領域,當然申請簽證會比較順暢,即使不在這一領域,滿足五條中的兩條也並不是很困難,首先基礎設施領域涵蓋非常廣泛,包含了大量的行業,外加第四條高學歷很多人也都具備,第五條要求雇主提供證明,這個往往可以和雇主商量,讓其出具相關證明。綜合看來,絕大部分的H-1B申請人夠資格申請赴美簽證。

J-1 申請人
• 為了照顧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法非移民的未成年子女,該申請人對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具有特殊技能(例如,醫學,特殊教育或手語)。
• 申請人來美國有助於防止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合法非移民成為公共負擔的。
• 為醫療人員的孩子提供的育兒服務的。
• 根據外國政府與美國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實體之間的諒解備忘錄,意向書或其他有效協議或安排進行的旨在促進美國國家利益的交換計劃,如果該協議或與外國政府的安排已在總統公告生效之日之前生效的。
• 美國政府機構資助的計劃的實習生和受訓人員(計劃號在DS-2019上以“ G-3”開頭的計劃編號):該計劃是有助於美國經濟復甦的。
• 教育機構中的專業教師,其程序號以DS-2019表格的“ G-5”開頭:參加交流計劃的交流訪問者,他或她將全日制授課,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人,在公立或私立小學或中學認可的教育機構中,申請人應證明有能力為美國學生的教育做出專業貢獻。
• 實現關鍵的外交政策目標:僅包括參加交流計劃的交流訪問者實現了關鍵的、有時效性的外交政策目標的計劃。
律師點評:J-1簽證的例外狀況相對H-1B比較狹窄,申請人如果符合上述例外的,可以赴美領館申請簽證。

L-1A 申請人
• 有助於美國應對新冠疫情的醫療人員。
• 根據美國政府機構或實體的要求赴美,以實現關鍵的外交政策目標或履行條約或合同義務。例如支持美國軍事基地建設或IT基礎設施。
• 回到美國,在原雇主原職位上繼續工作。
• 從事關鍵的基礎設施行業,這些行業包括化學,通信,水壩,國防,應急服務,能源,金融服務,食品和農業,政府設施,醫療保健和公共衛生,信息技術,核反應堆,運輸和供水系統。並且滿足下面三個條件中的兩個(並且不是來美國新設立公司)
1.將擔任高級主管或經理;
2.在海外公司工作了多年,在組織內部擁有豐富的知識和專長,只有經過大量培訓後,新員工才能勝任此人的工作;或者
3.將滿足公司在關鍵基礎設施方面關鍵業務需求。
如果是來美國開設新公司,一般不符合這個類別,除非上述三個條件已經滿足兩個,並且美國新公司將來僱傭至少會五個美國員工。

L-1B 申請人
• 有助於美國應對新冠疫情的醫療人員。
• 根據美國政府機構或實體的要求赴美,以實現關鍵的外交政策目標或履行條約或合同義務。例如支持美國軍事基地建設或IT基礎設施。
• 回到美國,在同一雇主同一職位上繼續工作。
• 以滿足關鍵基礎設施需求的技術專家或專家的身份來美。如果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指標,則領事官員可以確定L-1B申請人屬於此類:
1.申請人的擬議工作職責和專業知識表明,此人將為公司做出重大而獨特的貢獻;
2.申請人的專業知識與關鍵的基礎設施需求特別相關;並且
3.申請人已經在海外公司工作了多年,這表明組織內部具有豐富的知識和專長,只有經過大量培訓後,新員工才能勝任此人的工作

律師點評:和H-1B類似,L類簽證申請人只要是回美國繼續原來的職位,或者從事基礎設施行業的工作,是可以正常申請簽證的;對於新設公司而赴美的L-1A申請人,只要能合理說明未來需要雇傭5個以上美國員工,也基本可以申領簽證。所以總體說來,大部分L-1申請人有資格申請赴美簽證。
H-4, L-2, and J-2 家屬簽證
根據此次例外規定,只要主申請人申請通過,家屬(配偶子女)也可以申請家屬簽證。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現,這次公佈的例外情況覆蓋面非常廣泛,大批之前被禁止入境的現在都可以申領工作簽證了,川普6月22日的禁令已經基本有名無實。這次政府的改弦更張,讓我們再次見證了美國三權分立制度下,法院對政府不合理行為的強大監督和製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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