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興建水利工程進展緩慢

2014年11月中期選舉的時候,正值加州歷史上最嚴重的乾旱時期,加州選民打破政黨界線,以65%對35%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1號提案(Proposition 1),發行水利債券75億美元,用於興建新的水利項目,包括飲用水處理廠、污水回收廠、防洪工程、濕地恢復等,還划出27億美元專款用於興建新的蓄水設施,如水壩、水庫和儲存地下水等。由布朗州長任命的9人加州水務委員會(California Water Commission)要在2018年6月底以前決定這些經費如何分配。

多年來一直從事加州水利事業的專家們指出,這是50年來唯一出現的一次興建水庫的好機會。為了獲得這些資金,各地水利局(water district)都絞盡腦汁制定了詳細計劃,提交了冗長的申請報告。據最新消息,提交給加州水務委員會的申請計有11個項目,其中包括灣區的2個項目Pacheco Pass水庫和Los Vaqueros水庫。

Santa Clara縣水利局(Santa Clara Valley Water District)申請耗資8億美元在Santa Clara縣南部Pacheco Pass附近興建一座水庫,大壩高度300英尺,容量13萬英畝英尺,足夠滿足65萬人一年的用水需求。它將是自1957年以來在該縣興建的第一座水庫,也是該縣容量最大的水庫,比Morgan Hill附近的安德森水庫大50%。Pacheco Lake現有一個小水庫,建於1939年,大壩是100英尺的土壩,容量僅6000英畝英尺。新的水庫大壩將建在目前土壩的位置或上游一英里處,在152號高速公路以北大約半英里崎嶇的牧場上。該項目申請加州政府水利債券基金4億美元。

灣區申請的另一個項目是將1998年興建的Los Vaqueros水庫的大壩高度提高約50英尺。這是由Contra Costa縣水利局和其它14個水利局聯合提議的一個總投資9.14億美元的項目,他們申請4.34億美元的加州政府水利債券基金。

這次申請的11個項目中最大的是在北部的Colusa縣建設一個巨大的Sites水庫,預計投資51億美元,蓄水量180萬英畝英尺,與Gilroy東面的San Luis水庫容量大致相同。

正當各地水利局翹首以待、摩拳擦掌的時候,從加州水務委員會傳來了令人震驚的壞消息:目前提交的11個重大水利項目無一符合1號提案的要求。因為1號提案與以往的水利債券不同的是,它不但規定債券支付的款項不得超過項目總成本的一半,其餘的費用由當地的水利局或聯邦政府支付,而且規定債券基金的一半必須用於生態系統的改善。更進一步的規定是,債券支付的款項不是用於增加蓄水量,而是用於其它方面的公共利益,尤其是在保護環境方面的好處。

根據1號提案的要求,加州水務委員會編寫了計算“公共利益比率”的評分規則,對每一個項目都按照規則量化排名。總分的三分之一是考核項目的可行性,三分之一是考核項目對氣候變化的彈性程度,餘下三分之一是考核項目能提供多少“公共利益”,比如划船或遠足等娛樂利益,改善防洪條件,在乾旱時期為溪流提供冷水幫助瀕臨滅絕的鮭魚種群等環境利益等等。例如,一個耗資8億美元的項目最多可以申請水利債券基金4億美元,其中2億美元必須用於改善生態系統。如果這個項目可以提供4億美元公共利益,那麼它的公共利益比率就是1:1。

加州水務委員會最近宣布,儘管11個項目全部都聲稱其公共利益比率為2:1以上,甚至高達6:1,可是經加州政府魚類和野生動物部(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水資源管理委員會(State Water Resources Control Board)和水資源部(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核實,有5個項目幾乎沒有公共利益,其餘6個項目的公共利益比率也遠低於1:1。換句話說,這些項目給公眾帶來的在娛樂和保護環境等方面的好處遠遠低於對它們的投資。加州水務委員會主席Joe Yun說,在該委員會2月2日公布各項目的詳細分數以後,各項目可以補充新的數據或依據,以提高分數,增加獲得資金的機會,也可以在3個星期以內提出申訴。該委員會必須在6月底以前決定哪些蓄水項目將獲得債券資金。如果項目的公共利益比率低於1:1的話,那麼就很可能得不到加州政府的水利債券基金。

共和黨加州參議員Jim Nielsen說,加州正在失去50年來唯一的建造新水庫的機會。他說:“公眾應該感到擔憂,他們投票贊成興建大型水壩和水庫,可是他們的意圖被削弱了。我認為工作人員把門檻設置得太高,誰也達不到。加州的選民有權知道發生了什麼,沒有比這更重要了。”

Sacramento環保組織“規劃與保護聯盟Planning and Conservation League”的高級水資源政策顧問、前加州水資源部副部長Jonas Minton說:“加州有很多關於新建大壩的提議,最後能做成的很少。導致財務失敗的主要原因就是連基本的調查還沒完成就已經花費了數百萬美元。大多數水資源機構都會花費好幾年時間評估新水壩項目的可行性,然後才購買土地。”

環保組織Sierra Club California負責人Kyle Jones認為,加州水務委員會執行1號提案的這些規定是合理的。他說:“如果州政府要用納稅人的錢去做一個項目,那麼理所當然要有廣泛的公共利益,而不只是某些機構或一部分私人的利益。比如說,讓Redding的納稅人資助在洛杉磯興建大壩是不公平的,除非全加州都受益。”(畫外音:“真有這樣的項目嗎?那可不好找。”)

恕老朽直言:2014年11月中期選舉的時候,大多數選民正是因為看到1號提案是為了應付加州下一次更嚴重的乾旱做準備的,才投了贊成票。所以,計劃用這筆錢興建水庫的最主要的指標就是蓄水量要大,離開供水地點要近,這樣才能在需要水的時候解救燃眉之急。這是古今中外顛撲不破的真理。任何其它因素都是次要又次要的,不適當地強調次要因素,就是本末倒置,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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