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市場,多少佣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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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房市復甦了,買房子的人數越來越多


超低利率與昂貴的租金也致使許多房客認為買房比租房更划算,而投資客也受雙位數漲幅的房價所鼓舞,乘騎「搶房」的浪朝,與首次買主(First Time Buyer)一起競相加價, 房價也就被抄的一天高過一天。在灣區、洛杉磯2個星期就把房子賣掉的案例比比皆是,賣房甚至不用登廣告就能賣得高價,試問,6%的經紀佣金還合理嗎?

現下求售屋的庫存卻是不斷地下降。最近的數據顯示,現在房子一上市平均2個月就賣掉,遠低於3年前的6個月,差距有天壤之別。短期內,低庫存的狀態可能不僅不會改善,甚至還會持續或惡化。

供不應求房子真的好賣嗎?

低庫存的原因所在,無非是與法拍屋的緩慢消化速度、新屋的延後起步及今年開始實施嚴格的「屋主人權法」有關。

雖然隨著房價的上升,市場上的「溺水」屋的庫存也開始下降,但是全國的「溺水屋」的數量仍然居於百萬數。中小型建商雖已開始「招兵買馬」,但幾年前被解聘的廉價工人已返鄉求職,恐怕也不會回來了,所以建商因缺乏人手而建屋速度緩慢。

面臨法拍的屋主,眼見房屋又恢復淨值,捨不得讓銀行收回房子,或把房子短售掉,也紛紛求助於「屋主人權法」的保護。

房市供不應求,僧多粥少,房子很快就可以賣出去,有一些賣主,尤其是房屋剛剛才恢復淨值的「溺水」屋主,會心想:「現在賣房子好像比以前容易多了,6%佣金還算合理嗎?這個價錢可以減嗎?」

有史以來,加州買賣交易中,經紀人的服務報酬一直是以佣金來支付的,自上世紀到現今,行情一向是賣價的6%,這並不是法律的規定。佣金與賣價的比例其實是以市場為導向的。

網絡發達經紀角色受到衝擊

有些消費者會認為,房市如此炙手可熱,隨著網絡的發達,年輕一代的買主可以不需透過地產經紀,就可以親自上網登入類似「Redfin」、「Zillow」、「Guest MLS」等為買主所設置的地產網站,得知賣房資訊。一般低價位的房子,只要房子上得了MLS(Multiple Listing Service),  屋主能把房子的資料及賣方的聯絡資訊輸入網上表格,使網絡上的買主就同時獲知同樣的資料,馬上就會有很多人自動招上門來,賣方經紀更本不需要化錢刊登任何廣告,或打印傳單,頂多需要做1、2天的「Open House」展示房子,在很短的時間就與買主簽訂合約。

任何人都可以從互聯網蒐集學區及房子周圍環境的資料,以往網絡還未通行之前,買賣雙方都得倚賴當地經紀人提供這些資料。互聯網通行後,高科技環境裡長大的新一代,不需經紀人的協助,都能輕便地上公開的地產網站去蒐集房子的比較價格,來了解出售屋的市價,雖然了解的程度不及經紀人的專業水平,但不致於對房子的市價完全沒有概念。

依客戶需求量身訂做服務

縱使消費者已越來越不需要太依賴經紀人提供全方位賣屋服務,但是經紀人的專業協助是不可能完全不需要的。由於只有會員才能上「MLS」,而要持有經紀執照才能成為MLS的會員,所以,一位想自己出售房子的屋主至少需要經紀人幫他上MLS登記房屋出售資料。

若屋主為了省佣金而削減經紀人的服務項目,例如有些屋主懂得如何佈局房子,也願意自己負責這方面的工作,並且願意親自展示房子,而經紀人也不介意因此少拿佣金,尤其是像現在僧多粥少的時候,為了做到生意,經紀人或許願意按屋主的需求來量身訂做服務的範圍。

調整佣金制度並非不可能

其實,在紐約賣房,如同世界上許多國家一樣,經紀人就純粹是一位仲介,為買賣雙方做完穿針引線的工作,他就可以賺取應得的佣金,而他只須為買賣雙方敲定一張含有基本條件的意向書,再經由律師準備一切買賣文件包括正式買賣合約,經紀不需等到交易完成後才能賺取佣金。

消費者可能不知,事實上加州有不少律師也持有經紀執照,也能協助屋主省下至少一半的佣金,因為律師有地產執照,他能上MLS登記房屋出售資料,而且地產律師熟知法律,可以為客戶把關到底,遇上法律問題時,所獲得法律咨詢是直接的,不是從經紀過來的二手資訊,不會有任何溝通上的誤差。

文/陳建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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