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rmore表演藝術中心反擊州府

因加州財務部試圖扣留一Livemore地區劇院發展所需要超過1.2億元再發展資金,劇院支持者起訴加州財務部。

非盈利組織Livermore Valley Performing Arts Center(表演藝術中心)於1月23日向Sacramento高等法院提交訴訟,尋求推翻財務部否決劇院開發和建設未來稅收增量資金的.的決策,

訴訟稱,這一資助起源於該表演藝術中心與城市和城市目前已不復存在的再發展局之間的協議。這些協議均在加州於2012年取消再發展機構前所達成。

10月1日,財務部向城市經理Marc Roberts發函,告知城市財務部決定否決這些資金。

10月24日,財務部與城市再發展後續機構會面討論劇院和其他遭到財務否決的專案,並且在評估後,於12月份堅持自己的決定。

Livermore助理城市經理Troy Brown不希望對訴訟發表評論,因為城市並非訴訟當事人。

財務部的信函指出,作為劇院支持者、城市和再發展局之間協議的內容,表演藝術中心需要發行9800萬債券為劇院專案融資。債券至今尚未發行,信函說,意味著這個專案不符合使用再發展資金的條件。

該表演藝術中心在訴訟中稱,從2005年到2011年期間,它與再發展局以及城市簽訂了一系列約束性法律協議,早於加州立法機構2012年2月取消地方再發展機構的行動。

一張2000個座位劇院的建設許可於2011年3月簽發。Alexander說加州的決定威脅劇院的未來和這家非盈利組織已投入的920萬元。

據 California League of Cities(加州城市聯盟)透露,這一劇院支持組織的行動並非孤立的。該聯盟已經記錄了接近60起法律訴訟。這些訴訟均與城市、非盈利組織和其他團體尋求被加州否決的再發展資金有關。

財務部必須在3月11日前回應Livemore Valley Performing Arts Centers提起的訴訟。判決預期在6到8個月內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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