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電子冒名頂替成為犯罪

2010/10/04

在線惡意冒名頂替-不管是出於報復或嫉妒或只是為了博取一笑,不再僅僅只是一個殘酷的遊戲,它是犯罪。州長Schwarzenegger簽署了州參議員Joe Simitian起草的法案,加州從19世紀沿用的冒名頂替法案得到了更新,從而可以保護電子冒名頂替的受害人。SB 1411認定以傷害、威脅、恫嚇或欺詐為目的的在線冒名頂替行為為輕微罪行。

Simitian說,“電子冒名頂替是社會網絡演變中的黑暗一面。很快很容易。這是對技術的錯誤使用。與在網絡論壇上發表一篇評論相比,在線假裝別人不需要對網絡有更多的了解。當冒名頂替造成傷害時,人們需要有成文的法律可以求助。”

SB 1411獲得立法一致通過。它將追溯到1872年的加州冒名頂替法帶進電子郵件和社會網絡時代。“隨著在線通訊的迅速發展,”Simitian說。“冒名頂替的性質已經改變,在線濫用氾濫開來。在線假裝成為其他人不需要特別的專長。目前沒有真正的可以阻止的因素。一個19世紀的法律起不到阻止21世紀冒名頂替者的作用。”Simitian說。“需要有一個新的法律來解決這種形式的困擾。”

受害人可以是身份被冒領的人,也可以是被困擾的第三人。一般來說,他們沒有足夠的法律保護。在線冒名頂替者發送由名人簽字的Twitter信息,假裝其他人發送黃色電郵,甚至冒用身份在成人網站上張貼邀請讓其他人遭到所不希望的性挑逗。

在一個案例中,一個密蘇里婦女為了報復,假裝是她前夫女友的女兒,登陸一家成人網站,讓這位女兒受到了淫穢騷擾。

Carl Guardino,矽谷Leadrship Group的CEO,說他的名字被用來發送煽動性電郵。“我一直認為,無賴只是沒有人站起來與他們對抗的懦夫。”Guardino說。“電子冒名頂替者只是隱藏在技術後面的無賴。這項法律確保這些惡意行為者知道凡事有代價,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Guardino說他的兄弟在Facebook上被人冒名頂替。冒名頂替者張貼的文章讓人以為他的兄弟嘲笑一個殘疾學生。

SB 1411將以傷害、恫嚇、威脅或欺詐為犯罪目的、通過網絡或其它電子手段冒名頂替他人確定為輕微罪行。只有在線冒名頂替事實確鑿並且沒有徵得同意情況下實施才適用此項法律。現行第一修改法案自由言論保護將繼續保護諷刺、嘲諷和政治性言論。

在線冒名頂替的懲罰類似於其它形式冒名頂替成文規定-最高1000元罰金或最高1年監禁。該法案還將使得在線冒名頂替受害人可以尋求民事訴訟。

其它州包括New York和Texas在內已經更新它們的法案,禁止在線冒名頂替。SB1411在2011年1月1日成為法律生效。

SB 1411更多信息,訪問www.senatorsimitian.com/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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