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2010
出於對將幼童安置在青少年大廳持續關心的延續,監事Cortese已經要求監事會通過一個政策,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被捕時不應被拘押在青少年大廳。考慮到政策的重要性,監事要求監事會在5月11月的會議上審議這個政策。 Cortese還要求縣議會探討法律上禁止將12歲以下兒童安置在青少年大廳的可能性。
“實際上,所有拘押在青少年大廳的12歲以下兒童都遭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或其它痛苦經歷,”Dave Cortese說。 “我非常擔心,繼續將兒童安置在青少年大廳將進一步讓孩子精神上受創傷,卻沒有讓社區更加安全。”
根據少年司法委員會的建議,監事還要求制定該年齡段的其它安置方法,以幫助孩子接受他們迫切需要的護理和指導。
更多信息,聯絡Steven Blomquist (408) 299-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