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離婚需了解的十大基本步驟 (1)

離婚可算是人生中需要做出的最重要的決定之一,不少人誤以為在美國辦理離婚無非”一張紙”而已,殊不知離婚的過程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加州的離婚程序複雜而耗時,了解具體的離婚程序,可以幫助您積極應對離婚所需的各項準備。

加州是首個採用“無過錯離婚”概念的州。在加州,如果法院認定因“不可調和的分歧”造成了婚姻不可挽回的破裂,法院可以判定婚姻關係的解除。實際上,這意味著即使一個配偶想要維持婚姻關係,只要另一方想離婚,該方就可申請離婚。

鄭博仁律師就針對以往案例,概述了以下在加州申請離婚的基本步驟。如需進一步了解在加州的完整離婚過程,及相關共同財產的分割、如何確定財產劃分、配偶撫養費以及子女監護權和撫養費等內容,可以關注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的相關其他文章,或撥打其中文專線626.570.8888諮詢。

1保護自己,保護您的孩子以及您的財產

如果您認為您的配偶有暴力傾向,或綁架了孩子、或從銀行賬戶中取錢或隱瞞其他財產,您有多種方法保護自己。這可能涉及法院命令以防止家庭暴力,通知托兒服務提供者或學校應將孩子僅交給您,或保護您孩子的護照,以防止孩子被送到國外。您可以得到阻止財產處置的法院命令,也可以自己保護財產(請務必對這些財產負責,因為您不希望配偶聲稱您非法獲取了財產)。

2確保您符合所要求的居住條件

要想在加州申請離婚,您必須是加州居民至少6個月,並且必須在該縣居住至少3個月。

3收集信息

在加州的離婚程序中,您和您的配偶需要披露收入、所擁有的財產以及對債權人的欠款的信息。您需要提供重要文件的副本,例如銀行和投資帳單,抵押和貸款文件,信用卡帳單,工資單,W-2表格和納稅申報單,契據,車輛所有權文件,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文件以及水電費帳單,並確保您知道配偶的社會安全號碼和駕駛證號碼,您還需要估算您的每月生活費用。

4確定您是否需要臨時配偶補助和子女撫養費

在離婚過程中,您需要養活自己,甚至可能需要養育您的孩子。您需要填寫並提交其他表格以獲得配偶補助費和子女撫養費的法院命令。

 

5決定使用哪種離婚方式

加州離婚分為常規離婚和簡易離婚。如果想要簡易離婚,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您和您的配偶雙方均同意離婚。

您沒有孩子。

分居之前,您結婚的時間不超過五年。

您沒有房產,只有一份租房合同,該租約在提交離婚申請後一年內到期並且不包括購買選項。

除汽車貸款外,沒有超過6,000美元的債務。

共同財產的價值少於$41,000,並且每一方的個人財產中不超過$41,000,其中不包括汽車和留置權。

您和您的配偶雙方的書面協議說明了財產和債務的分割問題,並已完成了必要的所有權轉讓。

您和您的配偶放棄了配偶撫養費,上訴和要求重新審判的權利。

您和您的配偶已經閱讀了簡易離婚的信息小冊子。如果不滿足其中任何要求,您需要使用“常規離婚”。

 

文/鄭博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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