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考慮將一種常用藥列為致癌物

是否將世界上最常見非處方藥之一列為致癌物?相關的鬥爭正在加州展開。這與最近有關酒精和咖啡等問題上的高調論戰一脈相承。

這種藥物是對乙醯氨基酚(acetaminophen),在美國以外被稱為撲熱息痛(paracetamol),用於治療疼痛和發燒。它是600多種成人和兒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基礎成分。這些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知名品牌包括TylenolExcedrinSudafedRobitussinTheraflu

對乙醯氨基酚自1955年以來在國內就一直沒有處方。對其與癌症潛在聯繫的擔憂來自於它與另一種藥物的關係:非那西丁(phenacetin)。非那西丁曾是治療頭痛和其他疾病的常用藥物,但因為致癌性,它於1983年被FDA禁止使用。

州監管機構已審查了133項關於對乙醯氨基酚的研究。所有這些研究都發表在同行評議的期刊上,其中一些研究稱對乙醯氨基酚導致某些類型癌症風險增加,而另一些研究則稱不存在這種風險。總體來說,州府的審查指出對乙醯氨基酚很難檢測,因為很難從其他可能導致癌症的變數(比如吸煙)中分離出對乙醯氨基酚。

一項被稱為Proposition 65的州法律稱,加州必須警告人們任何已知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加州這方面的名單已經有包括有毒殺蟲劑和阻燃劑在內約900種化學品,比國內任何一份名單都更為廣泛。一些批評人士說加州監管機構過分熱心,並指出:對無數種產品要求有警示標籤,只會在癌症風險有爭議時造成混亂、而不是讓消費者有清晰的瞭解。

65號提案支持者說,它不僅保護加州人民,而且通過強制製造商使產品更安全保護全國消費者。

對乙醯氨基酚與癌症有關的證據非常薄弱,因此,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1990年和1999年審查後拒絕將其列為可能致癌物。而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更是警告各州官員,指出:根據聯邦法律,將對乙醯氨基酚列為致癌物質是「虛假和誤導的」,也是違法的。

加州州長任命的一個科學家小組能夠把這種化學物質列入名單。據California Offic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Hazard Assessment發言人Sam Delson2011年,專家組投票決定將對乙醯氨基酚列為「高度優先」審議事項,因為專家組認為有相關證據需要審議。

審查過程緩慢,但專家組定於127日公眾評論期結束後在今年春天就列入名單事宜舉行公開聽證會。

南加州大學預防醫學教授、致癌物鑒定委員會主席Thomas Mack說,「這是一個棘手的事情,因為它是一種非常常用的藥物。但這不帶來任何差別。這不是我們的任務。

在名單中添加一種化學物質會產生廣泛影響。在2017年草甘膦(除草劑Roundup)被加州政府列為致癌物後,陪審團下令生產Roundup的公司向一對加州夫婦支付20多億元癌症費用。一位法官後來將金額減至8700萬元。這只是約13000起涉及該化學品的未決訴訟之一。

這也是醫藥行業阻擊將對乙醯氨基酚列入名單的原因之一。代表非處方藥和膳食補充劑企業的行業團體Consumer Healthcare Products Association進行了自己的審查,發現大多數研究表明多數癌症沒有風險,儘管一些研究確實顯示,腎癌、肝癌和某些血癌的風險增加。

該協會敦促加州監管機構對顯示癌症風險增加的研究做出「謹慎解釋」。

加州對部分列入名單化學物質要求貼上警告標籤。但也有例外。酒自1988年被列為致癌物。但是,加州沒有要求貼上警告標籤,僅指示酒類行業向加州零售商提供標誌,張貼在酒類銷售點。

1990年以來,烘焙咖啡豆的副產品丙烯醯胺就被列為致癌物質。但在法院的裁決會導致咖啡警告標籤時,州監管機構介入並豁免了這種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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