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率先要求公立大學校園提供墮胎藥物

根據州長Gavin Newsom週五簽署的一項法律,加州將是第一個要求在大學校園提供墮胎藥物的州。

這項法律於2023年生效,僅適用於University of California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系統的34個校區。但這項法律只有在一個州委員會能夠籌集超過1000萬元私人捐款承擔這一舉措的費用的情況下才能實施。

前州長Jerry Brown去年否決了一項類似法案,他認為這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墮胎服務在校外很容易得到。

但今年1月上任的紐森說,這項法律是必要的,「因為其他州和聯邦政府都在倒退,限制生育自由。」

GeorgiaKentuckyMississippi等共和黨領導的州已經通過法律,禁止在檢測到胎兒心跳時墮胎。墮胎權利組織正在法庭上挑戰這些法律。

該法案的作者、民主黨參議員Connie Leyva說:「墮胎是一項受保護的權利,重要的是,每個人包括大學生都有權享有這項權利,如果她們願意。」

宗教和反墮胎團體反對這項法案,Live Action主席Lila Rose說,這項法律「將大學變成墮胎中心」。California Catholic Conference立法宣導者Maria Jose Fernandez說,這項法律「試圖限制女性的選擇」。

Fernandez說:「我們給了們終止生命的選擇,但是那些想繼續懷孕的人呢?這些女性的幫助在哪里?」

對於懷孕不到10週的女性來說,藥物是一種選擇。這個過程需要吃兩片藥。在診所裏服用的第一藥,可以阻止荷爾蒙孕酮的分泌。第二幾天後在家裏服用,其效果類似於流產。

超過40萬女性在加州公立大學就讀。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官員在該法案通過州立法機構的過程中沒有採取立場。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發言人Michael Uhlenkamp說,該校到2023年將遵守這項法律。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女發言人Sarah McBride說,校方「認為學生應該能夠獲得他們能選擇的、負擔得起的和方便的生殖保健服務」。

她說:「校方目前正在評估下一步行動,並將相應地實施這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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